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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准备;
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
3、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4、编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组织资格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名单、发出投标邀请书;
6、发售招标文件;
7、踏勘项目现场、投标预备会;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9、开标、评标(完成评标报告)、中标(发中标通知书);
10、签订合同。
招标投标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即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保证充分的透明度,招标投标程序、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和中标结果等信息要公开。
2、公平原则:即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投标各程序环节中一视同仁地给予潜在投标人或者 投标人平等竞争的机会,并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公正原则:即要求招标人必须依法设定科学、合理和统一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并严 格据此接受和客观评审投标文件,真正择优确定中标人,不倾向、不歧视、不排斥,保证各投标人的合法平等权益。
4、诚实信用原则,即要求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在招标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中不得故意隐瞒真相或者弄虚作假,不得串标、围标和恶意竞争,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利益。